(相关资料图)
2023年度南宁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南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设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5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227元,合计为6454元。
二、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若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再作相应调整。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缴费比例:
为进一步落实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有关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单位可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住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缴存比例一年可申请调整一次。同一单位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