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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现将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永定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李振华酒驾问题。2023年1月13日19时许,李振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官黎坪车站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李振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李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陵源区协合乡插旗峪居委会党员张永酒驾问题。2023年1月13日晚,张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G241百丈峡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张永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2mg/100ml。2018年3月,张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此次系二次酒驾,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张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机关党支部副书记陈锐醉驾问题。2022年2月13日,陈锐饮酒后驾驶小车行驶至长张高速公路阳和收费站入口处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陈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6.21mg/100ml,公安机关对其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2022年4月,检察机关以陈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情节,决定对其不起诉。2023年6月,陈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桑植县五道水镇原党委副书记张正醉驾问题。2021年10月3日,张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长张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休息时,被高速交警查获。经鉴定,张正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5mg/100ml,公安机关对其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2022年8月,张正被免去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2023年3月,张正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23年4月,张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以上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在正风肃纪高压之下仍目无法纪,心无敬畏,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克服侥幸心理,不越纪律红线,坚守法律底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示范带头作用,严守纪律规矩,树牢法治观念。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约束,严在日常、抓在经常、管在平常,引导每一名党员干部树牢纪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刹住歪风邪气,同时深挖彻查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打牌赌博、酒后驾车等“五类”问题,露头就打、严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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